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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建築學系備審資料準備指引表

審查項目

審查資料項目內容

考生準備指引

修課紀錄

A.修課紀錄

請提供高中()在校個人成績證明(含語文領域、藝術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

C.實作作品

  • 美術、設計相關作品(或專題)尤佳
  • 與美術、設計、建築相關之探究與實作成果尤佳
  • 另備作品集尤佳
  • 若為自行上傳PDF檔者,如內容有立體或數位成果,建議以拍照、心得文字或其他方式說明。

多元表現

F.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 在校期間透過校課程或自我學習之相關美術或設計完整計畫內容與成果或其他足資證明自我學習能力之相關成果
  • 其他足資證明自我學習能力之相關美術或設計成果

N.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G.社團活動經驗

  • 參與社團活動成果(請說明參與程度)或社團幹部

J.競賽表現

  • 以與本系相關之競賽尤佳,請說明參加競賽等級與成績或過程、成果表現與反思

M.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 說明過程、成果表現與反思或其他足資證明自我學習能力之相關成果

學習歷程自述

O.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 具體說明自我的學習力或逆境中的學習成果

P.就讀動機

  • 申請本系的動機,及自己是否具有美術或設計能力學習相關課程的能力
  • 對於自己學習經歷是否多元化

Q.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 說明個人具備的專長、特質
  • 自己的專長與特質如何銜接建築系課程與個人未來出路

R.非課程學習成果作品集

以美術或設計相關作品為主,請綜整成冊(A4),若有立體或影像成果,請以拍照、心得文字或其他方式呈現,勿僅提供網址或光碟。

S.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高中()期間參與校內外與本系有關各項活動或測驗成果(請說明參與程度) 語文能力成績等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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