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聯合大學「竹城建設獎勵學生參加競賽」辦法
國立聯合大學「竹城建設獎勵學生參加競賽」辦法
105年01月12日訂定
107年01月10日建築學系106-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並經土木系確認
110年01月06日建築學系109-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並經土木系確認
111年05月25日建築學系110-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並經土木系確認
112年01月10日建築學系111-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並經土木系確認
第一條 竹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勵本校建築學系及土木與防災工程學系(以下簡稱土木系)學生參加校外各項競賽,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對象:凡就讀兩系在學學生以本校名義參加國內外競賽,而有助於提升本校名譽者,得依規定申請本獎金。
- 補助清寒學生參加競賽報名費:鼓勵清寒學生積極參與競賽,需具備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證明。
- 補助清寒學生模型製作材料費:考量清寒學生於課程外另需支付競賽之建築設計與模型製作材料費,已獲報名費補助者可再申請模型製作材料費。
- 獎勵競賽成果優異:國內外設計競圖得獎或專題研究成果優異者得以申請。
第三條 獎勵金額:依系/院務會議核定為準,每年競賽獎學金核發上限為15萬元。
- 補助清寒學生參加競賽報名費:每件以伍仟元為上限,每年度補助建築學系至多十件、土木系至多五件為原則。
- 補助清寒學生模型製作材料費:每件補助經費為參仟元至捌仟元不等,年度總金額建築學系伍萬元、土木系貳萬元。
- 競賽成果優異:年度總金額建築學系壹拾貳萬、土木系參萬元為限。
- 國際性競賽:單件獎勵最低伍仟元,最高為參萬元。
- 全國性競賽:單件獎勵最低壹仟元,最高為伍仟元。
第四條 申請資格:
- 全國性競賽僅限公家機關主辦。
- 以「件」為單位提出申請,同件作品僅能申請一次,且不得申請它項獎學金。
- 每年度每一同學僅限申請2次。
第五條 申請原則:
以前一學期作品為主,於開學後三週內,備妥下列文件(若缺件者退件不予補件),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經學院相關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將獲獎名冊(金額)及相關資料,送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依本校會計程序辦理核發作業,並於年度結束時將當年度獎學金收支明細及受獎名冊乙份提送竹城建設(股)公司管理部辦理結案。
- 竹城建設獎勵學生參加競賽申請表(附件)。
- 競圖相關辦法文宣。
- 競賽得獎獎狀/證明或參賽證明。
- 競賽版面(電子檔)、說明文稿(紙本、word檔)。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其他應繳交資料。
下載區 :
國立聯合大學竹城建設獎勵學生參加競賽辦法-112.01.11修訂.pdf
申請表-國立聯合大學竹城建設獎勵學生參加競賽辦法-112.01.11修訂.docx
申請表-國立聯合大學竹城建設獎勵學生參加競賽辦法-112.01.11修訂.odt